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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
一、行政许可依据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8号)
二、行政许可条件
1.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
2.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质[2005]20号)
3.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
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2008]75号)
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6.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
7. 关于印发《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安【2004】33号)
8. 转发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赣建安【2007】22号)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附件资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1 份,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5.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安全生产投入发票(复印件));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7.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8.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9.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10.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复印件);
11.由要检测机构出具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
12.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要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1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原则,列出求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求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二)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只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核验:
(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在“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打印一式二份);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属于下列范围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延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应重新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期申请的;
(4)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主项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
申报要求:
附件材料需有目录、页码、A4纸、软面、胶装;申报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设区市初审部门需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初审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
四、行政许可程序
(一)申请企业需先登陆“江西建设网”(www.jxjst.gov.com),进入“网上办事”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系统”中填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打印,无条码的申请表不予认可;
(二)申请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企业向主管厅局、集团公司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三)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初审完毕,在申请表内签署初审意见并将申请表及企业全部申请材料(需加盖初审部门与原件核对无误章)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审核,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xjst.gov.cn)上公示;
(五)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原初审单位确认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报送我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xjst.gov.cn)上通告并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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